DB42∕T 456-2008 湖北省电子政务视频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规范系统设计原则
1.互通性
系统内各级监控中心之间、监控中心与前端资源/用户终端之间能够有效地进行通信和共享数据,能够实现多种不同厂商、不同规格的设备或系统间的兼容。
2.实用性
根据环境条件、监视对象、投资规模、维护保养以及监控方式等因素统筹考虑。技防、物防、人防相结合,探测、延迟、反应相协调,设计合理,结构简单,切合实际,能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,满足业务工作需求。
3.扩展性
采用模块化设计,系统规模和功能易于扩充,系统配套软件具有升级能力。
4.规范性
系统设计符合有关风险等级划分及防护原则,符合有关设计规范及建设方的管理和使用要求。
5.易操作性
提供清晰、简洁、友好的中文人机交互界面,操控简便、灵活, 易学易用,便于管理和维护。
6.安全性
对系统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,防止非法接入、非法访问、 病毒感染和黑客攻击,防雷击、过载、断电、电磁干扰和人为破坏等。